关于海珠区南华西路龙溪二约28号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根据《遗嘱》(89)粤公证字第5979号,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南华西路龙溪二约28号房屋的权利人李秀华的产权份额由林文威一人继承,继承后,林文威占该房屋全部产权份额。
现有申请人林淑芬、林广汉、林广超、林广鸿、林广聪声称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南华西路龙溪二约28号房屋的权利人林文威及其配偶刘屏芳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及其配偶所占上述房屋份额的全部继承人,林广超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被继承人刘屏芳的母亲先于刘屏芳死亡。因时间久远的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刘屏芳的母亲先于刘屏芳死亡的证明材料,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024登记08071791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28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楼8号窗(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65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29日
(联系人:暨小姐、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438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