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查询: 批前公示 批后公布 不动产登记
现有申请人江志坚、江志铭、江志敏声称坐落在荔湾区墩头西街14号房屋的权利人江毅雄、曹带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房屋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4登记06059754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荔湾区中山七路330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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