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越秀区盘福路22号之3号901房(现越秀区盘福路22号之三901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吴崇晖、吴崇雅、吴崇明(WU CHONGMING)、吴崇熙(ZHANG TRICIA CHONGXIWU)声称坐落在越秀区盘福路22号之3号901房(现越秀区盘福路22号之三901房)房屋的权利人谢敏贞及其配偶吴嘉蔚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房屋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已向公安部门、医疗卫生机构、民政(殡葬)部门、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所在单位或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存档地等申请;已向公安部门、户籍或居住地所在村(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所在单位或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存档地等申请,因历史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吴嘉蔚与其父母的关系证明及吴嘉蔚父母的死亡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024登记01303821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 2024年12月03 日至 2025 年01月01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52号窗(地址:天河区华就路31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 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