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海珠区南村路51号1107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罗苏女声称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南村路51号1107房房屋的权利人吴灼东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所占上述房屋份额的全部继承人,罗苏女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4登记08079148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
公示期:2024年12月12日——2025年1月10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楼8号窗(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65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12日
(联系人:邓先生、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438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