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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天河区天河路590号武警大院南院自编18栋204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2-12 18:32:13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杨瑾惺、徐秀莲声称坐落在天河区天河路590号武警大院南院自编18栋204房房屋的权利人杨马远已去世,并声明杨瑾惺、徐秀莲为上述房屋权利人杨马远所占份额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4登记09085267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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