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珠区新港中路395号大院第4栋504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苏肖娟、刘振铭、刘淑芬声称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95号大院第4栋504房房屋的权利人刘宇钟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房屋全部继承人,苏肖娟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4登记01312770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
公示期:2024年12月13日——2025年1月11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楼8号窗(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65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13日
(联系人:邹小姐、徐先生,联系电话:020-3438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