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越秀区大新路小新街178号101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赵小玲、赵培蔚、赵小红、赵双柱、赵伯文声称坐落在越秀区大新路小新街178号101房房屋的权利人李雪珍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房屋全部遗嘱继承人,赵小玲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4登记01324067号受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 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01月14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52号窗(地址:天河区华就路31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