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珠区泰沙路46号201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钟永平、钟纬舜(代理人:钟纪文)、胡凤翥(监护人:胡小羽)、董清媛(监护人:胡小羽)声称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泰沙路46号201房房屋的权利人胡倩羽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房屋全部继承人,钟永平、钟纬舜、胡凤翥、董清媛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4登记01314688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
公示期:2024年12月16日——2025年1月14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楼8号窗(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65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16日
(联系人:何先生、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438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