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河区沙河马蹄岗路省粮校大院3号楼405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吴津伟声称坐落在天河区沙河马蹄岗路省粮校大院3号楼405房的权利人吴振明、吴景贻已去世,并声明吴津伟为上述房屋权利人吴振明、吴景贻所占份额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吴津伟与被继承人吴振明、吴景贻属于父子、母子关系,被继承人吴振明、吴景贻的父母先于吴振明、吴景贻死亡,因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吴振明、吴景贻父母的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4登记01309610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 2024年 12月 16日—— 2025 年 1月 14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