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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海珠区新港西路立新街11号101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利用发展中心、土地测绘中心) 发布时间:2024-12-17 15:20:27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罗志强、罗志荣、罗淑贞声称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立新街11号101房房屋的权利人罗瑞深及其配偶陈兆娟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及其配偶所占上述房屋份额的全部继承人,罗志荣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1)被继承人罗瑞深的父母先于罗瑞深死亡;(2)被继承人陈兆娟的父母先于陈兆娟死亡。因时间久远的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1)罗瑞深的父母先于罗瑞深死亡的证明材料;(2)陈兆娟的父母先于陈兆娟死亡的证明材料,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024登记08078341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2月17日——2025年1月15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楼8号窗(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65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17日

  (联系人:何先生、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438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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