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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荔湾区荔湾路小梅大街49号1803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荔湾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2-17 17:31:31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刘庆亮、刘伟章声称坐落在荔湾区荔湾路小梅大街49号1803房的产权人谭银心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的继承登记。

  刘庆亮、刘伟章、刘丽红承诺被继承人谭银心的母亲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基于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谭银心母亲的死亡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024登记01324059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2月17日——2025年1月15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四楼一号窗(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330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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