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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越秀区东风中路都土地横二巷22号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12-17 17:59:38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黄展华、梁旺兰声称坐落在越秀区东风中路都土地横二巷22号的权利人黄绍新(占有该房屋二分之一份额)已去世,并声明黄展华、梁旺兰为该权利人的全部继承人,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4登记06061824号受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  2024年12月17日至2025年1月15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52号窗(地址:天河区华就路31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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