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越秀区东风中路都土地横二巷22号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黄展华、梁旺兰声称坐落在越秀区东风中路都土地横二巷22号的权利人黄绍新(占有该房屋二分之一份额)已去世,并声明黄展华、梁旺兰为该权利人的全部继承人,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4登记06061824号受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 2024年12月17日至2025年1月15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52号窗(地址:天河区华就路31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