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珠区南边路鸡春岗新街10号之一403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帅剑刚、帅小红声称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南边路鸡春岗新街10号之一403房房屋的权利人帅新华及其配偶黄杏少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及其配偶所占上述房屋份额的全部继承人,帅剑刚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4登记08079533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
公示期:2024年12月18日——2025年1月16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楼8号窗(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65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18日
(联系人:邹小姐、徐先生,联系电话:020-3438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