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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越秀区小北路洪桥街58号202房继承登记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12-19 11:34:38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就路31号,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52号窗。

  联系方式:37585345-2252。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权利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陈玉玲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越秀区小北路洪桥街58号202房

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150226395号

邝文静

  公告期:2024年12月19日至2025年01月18日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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