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珠区同福中路伍家祠道33号302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熊海英、黎玉珍、黎玉卿、黎晓薇、黎玉颜声称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伍家祠道33号302房房屋的权利人黎绵章及其配偶陈少春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及其配偶所占上述房屋份额的全部继承人,黎晓薇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1)被继承人陈少春的父母先于陈少春死亡;(2)黎绵章人事档案中的“黎晓微”与申请人申报的“黎晓薇”为同一人。因时间久远的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1)陈少春的父母先于陈少春死亡的证明材料;(2)上述人员姓名与申报不相符,但实为同一人的证明材料,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024登记08079312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2月19日——2025年1月17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楼8号窗(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65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19日
(联系人:暨小姐、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438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