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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白云区广园路景泰北街42号102房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来源:白云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2-19 18:13:56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权利人(被继承人)谢长连的法定继承人谢伟鳌、谢伟贤、谢凤霞、谢凤玲承诺被继承人父母均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以及户籍档案查询摘抄记录的谢伟鳌出生年份1955年属笔误记载,与申请人谢伟鳌出生年份1956年实为同一人,因基于年代久远原因,已向公安部门、医疗卫生机构、民政(殡葬)部门、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所在单位或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存档地等申请,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谢长连父母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以及谢伟鳌的同一人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边北路鹤贤北街3号广州设计之都C2栋,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13号窗。

  联系方式:020-86187049。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谢长连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白云区广园路景泰北街42号102房

粤房地证字第C0920472号

谢伟鳌、谢伟贤、谢凤霞、谢凤玲

  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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