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越秀区中山五路桂香街36号803房继承登记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12-20 15:51:24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就路31号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52号窗。

  联系方式:37585345-2252。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刘志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默认)

越秀区中山五路桂香街36号803房

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205075号

李剑云

  公告期:2024年12月20日(取值审核人员使用公告当日)至2025年01月18日(连续算30个自然日)

  登记机构(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落款时间(2024年12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