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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告(天河区五山路华工大凤凰新村15栋201房)

来源:天河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2-20 17:48:07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

  联系方式 85643022。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黄春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天河区五山路华工大凤凰新村15栋201房

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2218274号

黄瑶、闫锦霞







  公告期: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月19日

  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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