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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白云区石井街西槎路聚源街18号402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白云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2-31 18:13:17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编号:2024登记1009897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13号窗(地址:白云区鹤贤北街3号广州设计之都C2栋)。

  联系方式: 020-86055685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石燕屏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白云区石井街西槎路聚源街18号402房

穗集地证字0112420号

邓夏仪、邓国伟

  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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