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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番禺区沙头街横江村中心一街42号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来源: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1-14 17:00:4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番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大厅114室)。

  联系方式:020-84645819。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

1

何彩发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番禺区沙头街横江村中心一街42号

0210247603

何锦洪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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