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云区荔德路48号503房、白云区荔德路26号205房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编号:2025登记10002512、10002525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权利人彭铁豪的法定继承人王超群、彭瑞军、彭瑞民、彭瑞红承诺彭铁豪父母一定先于彭铁豪死亡,因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彭铁豪父母死亡时间和关系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边北路鹤贤北街3号,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13号窗。
联系方式:020-86187049。
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