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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天河区沙河天平架伍仙桥羊咪岗省勘察院内自编5号106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告

来源:天河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1-14 17:37:54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被继承人黄祥妹的法定继承人陈国良、陈国红、陈红英承诺 被继承人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因历史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黄祥妹父母的死亡证明以及亲属关系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 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

  联系方式:020- 85643022。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黄祥妹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天河区沙河天平架伍仙桥羊咪岗省勘察院内自编5号106房

穗房地证字第798389号

陈国良、陈国红、陈红英

  公告期:2025年1月 14 日至2025年2月 12 日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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