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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白云区广园路云苑北街36号503房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来源:白云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1-17 17:55:05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编号:2025登记10004533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权利人唐旺齐和韩锦的法定继承人韩鉴潮、韩柳群、韩鉴荣、韩鉴柱、韩鉴良承诺唐旺齐和韩锦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因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唐旺齐和韩锦父母的关系证明和死亡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边北路鹤贤北街3号,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13号窗。

  联系方式:020-86187049。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唐旺齐、韩锦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白云区广园路云苑北街36号503房

穗房地证字第163626号

韩鉴潮、韩柳群、韩鉴荣、韩鉴柱、韩鉴良

  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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