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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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未提交继承公证书申请办理继承的公示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化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4-02 17:32:06 访问量:26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坐落在从化市江埔街河东北路龙井村21幢501房(证号:粤房地权证从字第0115006705号)的房屋,登记的权利人是潘俊名,潘金国。现有申请人潘俊名、邬永红声称潘金国已去世,并声明其为上述房屋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5登记12012691号受理,现予公示。公示期: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5月2日。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从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从化区城郊街河滨北路128号二楼)书面提出并提供书面材料。公示期内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核准登记。

  广州市从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2日

  (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20-87965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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