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山区较场西路17之2号702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李舜华声称坐落在东山区(现越秀区)较场西路17之2号702房房屋的权利人黄仁文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房屋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登记01032690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39号窗(地址:天河区华就路31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6月4日
现有申请人李舜华声称坐落在东山区(现越秀区)较场西路17之2号702房房屋的权利人黄仁文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房屋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登记01032690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39号窗(地址:天河区华就路31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