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天河区石牌南大路中山三院11栋甲门802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天河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3-11-14 14:37:26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陆玮伦、区伟声称坐落在天河区石牌南大路中山三院11栋甲门802房的权利人区来发已去世,并声明区伟为上述房屋区来发所占份额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陆玮伦、区伟与被继承人区来发属于夫妻、父子关系,被继承人区来发的父亲区卫文、生母及庶母周妙英均先于其死亡,因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区来发生母及庶母周妙英的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3登记01250837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11月13日—— 2023年12月12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