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荔湾区花地大道路红棉苑擎天阁3号201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陈佩珊、何倩雯、何昊明声称坐落在荔湾区花地大道路红棉苑擎天阁3号201房房屋的权利人何绍田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房屋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被继承人何绍田的父亲是何燕谋。因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何绍田与其父亲的关系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023登记06052635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11月24日—— 2023年12月23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四楼五号窗(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330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