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珠区南村路113号901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李雪屏声称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南村路113号901房房屋的权利人梁永已去世,并声明其为上述房屋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3登记08070722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65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公示期: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2月23日(共30天)
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24日
(联系人:何先生、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438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