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珠区工业大道路翠榕南街7号302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陈春媚声称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路翠榕南街7号302房房屋的权利人陈群声已去世,并声明其为上述房屋陈群声所占份额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3登记08071318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65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公示期: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27日(共30天)
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28日
(联系人:暨小姐、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438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