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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海珠区工业大道路翠榕南街7号302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利用发展中心、土地测绘中心) 发布时间:2023-11-28 16:38:15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陈春媚声称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路翠榕南街7号302房房屋的权利人陈群声已去世,并声明其为上述房屋陈群声所占份额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3登记08071318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65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公示期: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27日(共30天)

  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28日

  (联系人:暨小姐、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438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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