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穗番登记公字〔2023〕253号)
现有申请人王兆仪持位于番禺区沙头街积南直街十巷7号(原番禺县沙头镇沙头村积南上街叁巷弍号)的《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1448566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02-09146号)等资料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继承登记。
该房产原以冼金好(又名冼金)、王锡、王兆仪名义登记,登记用地面积51.50平方米,现实测用地面积53.22平方米。现申请人拟申请将以实测用地界线,用地面积53.22平方米办理继承登记。
现予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A24号窗)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19日止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29日
(联系人:董伟杰,联系电话:020-84645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