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越秀区云鹤南街三巷4号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 冯丽玲、陈少霞、陈志权 声称坐落在越秀区云鹤南街三巷4号房屋的权利人 陈照然 已去世,冯丽玲声明上述房屋是其与配偶陈照然的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继承协议冯丽玲表示放弃继承陈照然所占份额,陈少霞、陈志权为肖培基所占房屋份额的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我中心以 23登记07000786 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越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越秀区北京路7号305室)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越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 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