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珠区爱都二街31号1304房、海珠区爱都二街37号地下一层车位094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刘志强声称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爱都二街31号1304房、海珠区爱都二街37号地下一层车位094的权利人叶淑芬及其配偶刘佛南已去世,并声明其为上述2套不动产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2套不动产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分别以2023登记08072030号、2023登记08072035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65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公示期: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0日(共30天)
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1日
(联系人:何先生、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438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