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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天河区先烈东路121号3幢501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天河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3-12-04 16:37:08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李宙红、李宇跃、李宙竹声称坐落在天河区先烈东路121号3幢501房的权利人李青已去世,并声明李宙红为上述房屋李青所占份额的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李宙红与被继承人李青属于父女关系,被继承人李青的父亲、母亲均先于李青死亡,因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李青父亲、母亲的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3登记01273068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 2023年12月4日—— 2024年1月2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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