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河区五山路华南理工大学南秀村4幢202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孔曙光、孔庆贤、孔庆婷声称坐落在本市天河区五山路华南理工大学南秀村4幢202房房屋的权利人之一何小兰去世,并声明孔曙光、孔庆贤、孔庆婷为上述遗产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孔曙光、孔庆贤、孔庆婷与被继承人何小兰属于母子、母女关系,被继承人何小兰父母均先于何小兰死亡,因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何小兰父母的死亡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3登记09097243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 12月 19日——2024年 1 月 17 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