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越秀区云鹤南街十巷1号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 陈勉 声称坐落在越秀区云鹤南街十巷1号房屋的权利人 陈残、麦燕娉 已去世,上述房屋是陈残与配偶麦燕娉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继承协议继承人之一陈碧励表示放弃继承陈残与麦燕娉所占份额,陈勉一人继承陈残和麦燕娉所占房屋份额。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我中心以 23登记07000856 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越秀区动产登记中心(地址:越秀区北京路7号305室)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登记机构名称:越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 12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