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珠区滨江东路37号豪景阁23A楼F室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刘少英声称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37号豪景阁23A楼F室房屋的权利人陈越华已去世,并声明其为上述房屋陈越华所占份额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3登记08080283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65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公示期: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1月18日(共30天)
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20日
(联系人:邹小姐、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438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