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珠区南村路20号1幢501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毕弢、潘谷冰声称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南村路20号1幢501房房屋的权利人毕南开及其配偶祝向玲已去世,并声明毕弢为上述房屋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被继承人祝向玲的父母先于祝向玲死亡。因时间久远的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祝向玲的父母先于祝向玲死亡的证明材料,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023登记08060235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24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65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26日
(联系人:邹小姐、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438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