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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天河区中山大道路139号大院1栋楼304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天河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3-12-26 17:19:41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周玉梅、骆志伟、骆志辉声称坐落在本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路139号大院1栋楼304房房屋的权利人骆在明已去世,并声明周玉梅为上述房屋骆在明所占份额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3登记09099604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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