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河区员村西街42号104号铺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卢绍刚,卢绍强,卢绍雄称坐落在本市天河区员村西街42号104号铺的权利人湯淑英已去世,并声明卢绍刚,卢绍强,卢绍雄为上述房产湯淑英所占份额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卢绍刚,卢绍强,卢绍雄与湯淑英属于母子关系,被继承人湯淑英父母先于湯淑英死亡,因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湯淑英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及死亡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3登记09100371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 12月 28日—— 2024年 1 月 26 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