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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海珠区滨江东路居民巷27号(回迁房屋地址:海珠区沙地直街23号909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利用发展中心、土地测绘中心) 发布时间:2023-12-28 15:21:4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根据广州市海珠区公证处出具的(2000)穗海证民字第1541号《继承权证明书》,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居民巷27号(回迁房屋地址:海珠区沙地直街23号909房)房屋的权利人陈滔的配偶谭胜妹所占份额由陈应宽继承,继承后,陈应宽、陈滔各占1/2产权份额。

  现有申请人陈应宽声称上述房屋的权利人陈滔已去世,并声明其为上述房屋陈滔所占份额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3登记08074752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65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公示期: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26日(共30天)

  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28日

  (联系人:张先生、徐先生,联系电话:020-3438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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