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海珠区江南大道中路泰山后街2号之1(回迁房屋地址:海珠区江南大道中泰山后街5号503房、海珠区江南大道中复兴六巷31号802房、海珠区江南大道中复兴六巷31号209房、海珠区江南大道中复兴六巷49号202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利用发展中心、土地测绘中心) 发布时间:2024-01-02 15:08:32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阮致洪、阮志兴、阮志华声称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路泰山后街2号之1(回迁房屋地址:海珠区江南大道中泰山后街5号503房、海珠区江南大道中复兴六巷31号802房、海珠区江南大道中复兴六巷31号209房、海珠区江南大道中复兴六巷49号202房)房屋的权利人阮润林及其配偶向宝珍已去世,并声明阮致洪为回迁房屋海珠区江南大道中泰山后街5号503房、海珠区江南大道中复兴六巷31号802房的全部继承人;阮志兴为回迁房屋海珠区江南大道中复兴六巷31号209房的全部继承人;阮志华为回迁房屋海珠区江南大道中复兴六巷49号202房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分别以2023登记08080056号、2023登记08080073号、2023登记08080077号、2023登记08080667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65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公示期: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31日(共30天)

  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2日

  (联系人:何先生、徐先生,联系电话:020-3438021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