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珠区小港路小港横街15,17号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范丽秀、曾银凤、曾文聪、曾文亮声称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小港路小港横街15,17号房屋的权利人曾增光已去世,并声明其为上述房屋曾增光所占份额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3登记08084377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65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公示期: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2月1日(共30天)
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3日
(联系人:邹小姐、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438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