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荔湾区南岸路12号701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李智毅,李智坚,李兆棠声称坐落在荔湾区南岸路12号701房房屋的权利人李清河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房屋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被继承人李清河的母亲林茶与林亚茶为同一人;继承人李兆棠(曾用名:李智斌)(1958年3月15日出生)与李兆棠(1955年5月8日出生)为同一人。因历史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林茶与林亚茶的同一人证明及李兆棠(曾用名:李智斌)的出生日期变更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023登记06059759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月3 日—— 2024年2月1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四楼五号窗(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330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