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荔湾区南岸路12号701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李智坚称坐落在荔湾区南岸路12号701房房屋的权利人李清河及其配偶连秀金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所占产权的房屋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3登记06059759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荔湾区中山七路330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1月04日
现有申请人李智坚称坐落在荔湾区南岸路12号701房房屋的权利人李清河及其配偶连秀金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所占产权的房屋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3登记06059759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荔湾区中山七路330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