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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公告(穗番登记公字〔2024〕9号)

来源: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1-08 09:46:26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陈艺能、吴惠开持位于番禺区大龙街谨岗大街十巷3号(原番禺县石碁镇新水坑村忍和4巷5号)的《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1410295 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08-000573号)等资料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继承登记。 

  该房产原以陈锡基名义登记,登记用地面积72.98平方米,占地面积63.78平方米,建筑面积63.78平方米。现实测用地面积81.18平方米,占地面积71.98平方米,建筑面积71.98平方米。现申请人拟申请用地面积81.18平方米,占地面积71.98平方米,建筑面积71.98平方米办理继承登记。

  现予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A24号窗)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25日止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5日

  (联系人:董伟杰,联系电话:020-8464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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