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穗番登记公字〔2024〕9号)
现有申请人陈艺能、吴惠开持位于番禺区大龙街谨岗大街十巷3号(原番禺县石碁镇新水坑村忍和4巷5号)的《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1410295 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08-000573号)等资料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继承登记。
该房产原以陈锡基名义登记,登记用地面积72.98平方米,占地面积63.78平方米,建筑面积63.78平方米。现实测用地面积81.18平方米,占地面积71.98平方米,建筑面积71.98平方米。现申请人拟申请用地面积81.18平方米,占地面积71.98平方米,建筑面积71.98平方米办理继承登记。
现予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A24号窗)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25日止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5日
(联系人:董伟杰,联系电话:020-84645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