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公告(穗番登记公字〔2024〕14号)

来源: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1-08 09:49:53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陈志根持位于番禺区市桥街珠坑村大街大巷东五横巷3号(原番禺县沙头镇云星朱坑村)的《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1414098 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02-02968号)等资料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继承登记。 

  该房产原以陈章名义登记,登记用地面积55.48平方米,占地面积55.48平方米,建筑面积110.90平方米。现实测用地面积55.48平方米,占地面积55.48平方米,建筑面积110.96平方米。现申请人拟申请用地面积55.48平方米,占地面积55.48平方米,建筑面积110.96平方米办理继承登记。

  现予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A24号窗)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 25日止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5日

  (联系人:董伟杰,联系电话:020-8464581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