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持香港委托书申请办理房产继承登记的公示(新华镇秀全大道52号之四(105商铺))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1-08 11:41:33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兹有申请人卢月琴受杨婉怡委托,持编号为深办第76252号《委托书》,向我中心申请办理新华镇秀全大道52号之四(105商铺)的房产继承登记手续。

  为保障公民物权,维护房产安全,现特对上述事项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窗口(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101号政务中心二楼)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22日  

  广州市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