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番禺区大龙街清河东路傍西村路段金海岸花园第一期16幢1座204的继承公示(承诺制)
现有申请人赵聪、赵明称坐落在番禺区大龙街清河东路傍西村路段金海岸花园第一期16幢1座204的权利人赵光照、王美芳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房屋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3登记02201795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番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大厅112室)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联系电话: 简小姐 020-84645819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