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珠区南村路15号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梁凤卿声称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南村路15号房屋的权利人周惠霞已去世,并声明其为上述房屋周惠霞所占份额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4登记08001649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楼8号窗(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65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公示期: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2月10日(共30天)
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12日
(联系人:张先生、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438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