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河区五山路华工大西二区10栋103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钟焕森、钟彩莲、钟焕林、钟焕超声称坐落在天河区五山路华工大西二区10栋103房房屋的权利人钟新及其配偶张练已去世,并声明钟焕森、钟彩莲、钟焕林、钟焕超为上述遗产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钟焕森、钟彩莲、钟焕林、钟焕超与被继承人钟新属于父子、父女、父子、父子关系,钟焕森、钟彩莲、钟焕林、钟焕超与被继承人张练属于母子、母女、母子、母子关系,被继承人钟新、张练父母均先于钟新、张练死亡,因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钟新、张练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及死亡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4登记09002970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 1 月 15日—— 2024 年 2月 13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15日